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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特没有犹豫,直接掀开了脸上的纱布,露出一张经过清理后,虽然伤口处还是血肉模糊,但也算能勉强看出原本模样的脸来。
拧开水龙头,在冰冷刺骨且有了一股铁锈味的水中一点点洗去身上的血渍,包括亲手用镊子挑出那些和血肉纠缠在一起的骨头碎片。这个过程不仅是看起来很可怕,实际体验更会让意志薄弱者当场崩溃,但他连一点哼唧声都没有。
哭是因为知道有人会来安慰,如果你知道没人会安慰你时,你会变得比石头还坚硬。
当然,前提是他们愿意和一帮人挤地板。
哦,差点忘了,外城区根本就看不见太阳。
今夜的所多玛并不平静,事实上从一周前开始外城区就已经很不平静了。
不一会儿,脸上缠着纱布,只在下身围了条干净浴巾的李斯特拿着烟盒走到了窗台。从这里望出去,深夜的外城区静谧如墓地,只有偶尔响起又戛然而止的惨叫声会提醒你它的残酷之处。
“你来了,小太阳!”李斯特转过身,看向眼前出现的生物。
当然,这其中自然少不了一些人在背后推波助澜,以期实现各自不可告人的目的。
也许,未来某天可以一起看见所多玛出太阳也说不定呢。
如伯恩斯爵士这种用金钱来赚取名声的做法实在算不得什么,甚至可以称得上是“绅士”了。只可惜矜持的绅士注定捞取不到最大的好处,唯有贪得无厌的蝗虫才能吃得肚皮鼓胀。
李斯特住的不是什么好地方。
可最终他还是给她取了名字,因为他知道她还会来,这没来由的笃定也许源自对明天本能的期许,也或许只是冥冥中的感应。总之,他给她取名为“小太阳”,因为她的确给李斯特阴暗的生活带来了些许阳光。哪怕只是看着她吃点东西也能抚平他积压的情绪,点亮他阴郁的心。
李斯特沿着地面黏黏糊糊,空气中更是弥漫着一股恶臭的楼道一路往上走,期间哪怕与人错身而过,从对方脸上也看不出太多的诧异。不是因为他们对李斯特受伤这件事已经习以为常,而是对路上遇到一个浑身是血的人习以为常。
“今天,我好像又做了一件很糟糕的事。”
“吱吱?”小太阳转过身,抱着细长的尾巴,歪着头,疑惑地看着眼前人,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试探性地凑了上去,嗅了嗅李斯特混杂了浓郁烟味与肥皂味的手指,随后终于放松下来,用脸轻轻蹭着李斯特的手指。
不过,伊甸园里的贵族老爷们对此并无太多感触,毕竟闹也仅限于在外城区闹,那些肮脏又下贱的妖族没有能力,更没有胆子入侵伊甸园,所以比起这件事,他们其实更关心晚上的宴会和新型的致幻药剂,但在游行队伍提出“更多的席位”这个清晰的口号后,一切突然又变得波云诡谲了起来。
因为离钟楼太近,这里的住户每隔一小时就会听见一阵沉闷的敲钟声,所以住在这里的几乎都是绝对意义上的穷人。除了李斯特这种怪胎,更多的是一家子挤在一个不到十平米的小房间里生活。
原本李斯特没打算给她取名字,第一是因为他认为自己和对方是完全平等的朋友,而非主人和宠物。这在所多玛也是一件很罕见的事,因为这里的人际关系往往只有主与仆,或是奴隶主与奴隶这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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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不是李斯特第一次或是第二次看见她。应该说她算是李斯特这儿的常客,只不过她每次过来都只是吃一点东西,至多再待一小会儿就会离开。
不过,就在李斯特转头的瞬间,小太阳似乎受到了惊吓,立马趴了下来就准备逃走。
当然,这一切都和李斯特没关系,除了以诺区的“约翰老爹”和马克西姆议员身边的红发瑞德外,谁也不知道他就是那个袭击了本杰明遗孀的凶残杀手。
这不能说他们天真,相反,他们恰恰是不再天真所以才会这样去思考问题。放眼整个世界,不解决问题而只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就是血族对妖族的一贯做法,放在“百年血战”之前,妖族就只是血族的奴隶和私产而已,现在最起码还能获得名义上的自由。在过往的黑暗纪年中,他们屠杀的妖族又何止亿万,被灭族的更不在少数,所以这并不是因为一个菲戈罗人引起的“战争”,而是一场迟到了千年的“起义”。
不过短短一个小时的时间,伯恩斯爵士预想中的头条新闻————“慷慨的伯恩斯爵士帮助支离破碎的家庭重新站起”就被更具冲击力的事件挤到了明天要发行的报纸的第三个版面。
最起码对方还活着,不是吗?总比悄无声息地死在楼上,一段时间后,腐臭的组织液和血顺着天花板滴下来要好得多。
头版消息一出,妖族的联合游行愈发声势浩大,汹涌的民意直指伊甸园中的贵族。很显然,根本不需要思考或是直接的证据,妖族就已经认定这是那些高傲的贵族老爷们干出来的腌臜事。
“谋杀还是灭口?!遗孀深夜遇袭,本杰明的兄弟们惨死当场!”
不需要和人间仙境似的伊甸园做对比,哪怕在外城区这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住的。这一点从租金上可以体现,客人们只需要一个面包的钱就可以在这里过上一夜。
这在外城区很罕见。
轻柔地抚摸了小太阳一阵后,李斯特转身拿来了特意提前准备好的,价格不菲的小饼干,一股脑地全倒在了碟子里,然后蹲下身,趴在窗台上,看着她一头栽进了食物中,不禁放声大笑了起来。
用聊胜于无的钥匙拧开门,李斯特没有开灯,而是径直走进了浴室。
因为一桩菲戈罗人惨死街头的案件,数量众多且累积了多年仇怨的妖族因此开始了史无前例的联合大暴动和游行。
不是说老鼠本身很罕见,而是长到这么大的老鼠很罕见。要知道,这里的大部分居民都还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状态呢。更别说她身上还很干净,完全找不到哪怕一点污渍,更不会像其他老鼠一样散发出下水道独有的臭味。李斯特每每看见她,都忍不住会思考她是不是从伊甸园里偷跑出来的。因为只有那里的人与动物,才可以活得这么体面。
“嘿,是我呀,是我!”
“马克西姆议员的保镖成功保护了可怜的母亲和她的孩子!”
人不会免疫疼痛,但他们可以习惯受伤。
伴随着小太阳咀嚼东西的声音,李斯特起身走到一旁点燃了香烟,深吸了一口后,望向了远方夜色下高大的白色城墙。皎洁的月光洒落,仿佛为它添了一件银色的薄纱。
那是只毛皮油亮,人立起来站在窗台上时,瞧着有一尺多高的老鼠。
第二,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在于取名字就意味着建立情感上的深层联系,意味着对方不在的时候会惦念,可无论是他本人,还是这只老鼠,都不敢保证一定能看见明天的太阳。
李斯特背靠着阳台,抖了抖手里的烟盒,将弹出的香烟咬在嘴里,正要滑燃从老头子别墅保镖那抢来的火机,突然听见了一阵熟悉的响动,他的脸上顿时浮现出孩子般的笑容。
] 李斯特没有犹豫,直接掀开了脸上的纱布,露出一张经过清理后,虽然伤口处还是血肉模糊,但也算能勉强看出原本模样的脸来。
拧开水龙头,在冰冷刺骨且有了一股铁锈味的水中一点点洗去身上的血渍,包括亲手用镊子挑出那些和血肉纠缠在一起的骨头碎片。这个过程不仅是看起来很可怕,实际体验更会让意志薄弱者当场崩溃,但他连一点哼唧声都没有。
哭是因为知道有人会来安慰,如果你知道没人会安慰你时,你会变得比石头还坚硬。
当然,前提是他们愿意和一帮人挤地板。
哦,差点忘了,外城区根本就看不见太阳。
今夜的所多玛并不平静,事实上从一周前开始外城区就已经很不平静了。
不一会儿,脸上缠着纱布,只在下身围了条干净浴巾的李斯特拿着烟盒走到了窗台。从这里望出去,深夜的外城区静谧如墓地,只有偶尔响起又戛然而止的惨叫声会提醒你它的残酷之处。
“你来了,小太阳!”李斯特转过身,看向眼前出现的生物。
当然,这其中自然少不了一些人在背后推波助澜,以期实现各自不可告人的目的。
也许,未来某天可以一起看见所多玛出太阳也说不定呢。
如伯恩斯爵士这种用金钱来赚取名声的做法实在算不得什么,甚至可以称得上是“绅士”了。只可惜矜持的绅士注定捞取不到最大的好处,唯有贪得无厌的蝗虫才能吃得肚皮鼓胀。
李斯特住的不是什么好地方。
可最终他还是给她取了名字,因为他知道她还会来,这没来由的笃定也许源自对明天本能的期许,也或许只是冥冥中的感应。总之,他给她取名为“小太阳”,因为她的确给李斯特阴暗的生活带来了些许阳光。哪怕只是看着她吃点东西也能抚平他积压的情绪,点亮他阴郁的心。
李斯特沿着地面黏黏糊糊,空气中更是弥漫着一股恶臭的楼道一路往上走,期间哪怕与人错身而过,从对方脸上也看不出太多的诧异。不是因为他们对李斯特受伤这件事已经习以为常,而是对路上遇到一个浑身是血的人习以为常。
“今天,我好像又做了一件很糟糕的事。”
“吱吱?”小太阳转过身,抱着细长的尾巴,歪着头,疑惑地看着眼前人,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试探性地凑了上去,嗅了嗅李斯特混杂了浓郁烟味与肥皂味的手指,随后终于放松下来,用脸轻轻蹭着李斯特的手指。
不过,伊甸园里的贵族老爷们对此并无太多感触,毕竟闹也仅限于在外城区闹,那些肮脏又下贱的妖族没有能力,更没有胆子入侵伊甸园,所以比起这件事,他们其实更关心晚上的宴会和新型的致幻药剂,但在游行队伍提出“更多的席位”这个清晰的口号后,一切突然又变得波云诡谲了起来。
因为离钟楼太近,这里的住户每隔一小时就会听见一阵沉闷的敲钟声,所以住在这里的几乎都是绝对意义上的穷人。除了李斯特这种怪胎,更多的是一家子挤在一个不到十平米的小房间里生活。
原本李斯特没打算给她取名字,第一是因为他认为自己和对方是完全平等的朋友,而非主人和宠物。这在所多玛也是一件很罕见的事,因为这里的人际关系往往只有主与仆,或是奴隶主与奴隶这一种。
------
是的,这不是李斯特第一次或是第二次看见她。应该说她算是李斯特这儿的常客,只不过她每次过来都只是吃一点东西,至多再待一小会儿就会离开。
不过,就在李斯特转头的瞬间,小太阳似乎受到了惊吓,立马趴了下来就准备逃走。
当然,这一切都和李斯特没关系,除了以诺区的“约翰老爹”和马克西姆议员身边的红发瑞德外,谁也不知道他就是那个袭击了本杰明遗孀的凶残杀手。
这不能说他们天真,相反,他们恰恰是不再天真所以才会这样去思考问题。放眼整个世界,不解决问题而只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就是血族对妖族的一贯做法,放在“百年血战”之前,妖族就只是血族的奴隶和私产而已,现在最起码还能获得名义上的自由。在过往的黑暗纪年中,他们屠杀的妖族又何止亿万,被灭族的更不在少数,所以这并不是因为一个菲戈罗人引起的“战争”,而是一场迟到了千年的“起义”。
不过短短一个小时的时间,伯恩斯爵士预想中的头条新闻————“慷慨的伯恩斯爵士帮助支离破碎的家庭重新站起”就被更具冲击力的事件挤到了明天要发行的报纸的第三个版面。
最起码对方还活着,不是吗?总比悄无声息地死在楼上,一段时间后,腐臭的组织液和血顺着天花板滴下来要好得多。
头版消息一出,妖族的联合游行愈发声势浩大,汹涌的民意直指伊甸园中的贵族。很显然,根本不需要思考或是直接的证据,妖族就已经认定这是那些高傲的贵族老爷们干出来的腌臜事。
“谋杀还是灭口?!遗孀深夜遇袭,本杰明的兄弟们惨死当场!”
不需要和人间仙境似的伊甸园做对比,哪怕在外城区这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住的。这一点从租金上可以体现,客人们只需要一个面包的钱就可以在这里过上一夜。
这在外城区很罕见。
轻柔地抚摸了小太阳一阵后,李斯特转身拿来了特意提前准备好的,价格不菲的小饼干,一股脑地全倒在了碟子里,然后蹲下身,趴在窗台上,看着她一头栽进了食物中,不禁放声大笑了起来。
用聊胜于无的钥匙拧开门,李斯特没有开灯,而是径直走进了浴室。
因为一桩菲戈罗人惨死街头的案件,数量众多且累积了多年仇怨的妖族因此开始了史无前例的联合大暴动和游行。
不是说老鼠本身很罕见,而是长到这么大的老鼠很罕见。要知道,这里的大部分居民都还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状态呢。更别说她身上还很干净,完全找不到哪怕一点污渍,更不会像其他老鼠一样散发出下水道独有的臭味。李斯特每每看见她,都忍不住会思考她是不是从伊甸园里偷跑出来的。因为只有那里的人与动物,才可以活得这么体面。
“嘿,是我呀,是我!”
“马克西姆议员的保镖成功保护了可怜的母亲和她的孩子!”
人不会免疫疼痛,但他们可以习惯受伤。
伴随着小太阳咀嚼东西的声音,李斯特起身走到一旁点燃了香烟,深吸了一口后,望向了远方夜色下高大的白色城墙。皎洁的月光洒落,仿佛为它添了一件银色的薄纱。
那是只毛皮油亮,人立起来站在窗台上时,瞧着有一尺多高的老鼠。
第二,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在于取名字就意味着建立情感上的深层联系,意味着对方不在的时候会惦念,可无论是他本人,还是这只老鼠,都不敢保证一定能看见明天的太阳。
李斯特背靠着阳台,抖了抖手里的烟盒,将弹出的香烟咬在嘴里,正要滑燃从老头子别墅保镖那抢来的火机,突然听见了一阵熟悉的响动,他的脸上顿时浮现出孩子般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