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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是有点想我父母了。”

    丽丽莎是金丽莎,沈娇娇是她。

    金丽莎久久得不到回应,从外面绕进来,看见沈蕉,她“妈啊”叫着,直奔床边。

    如果她不是“娇娇”,那她在“娇娇”的那个年龄里,她在做什么?

    沈蕉去开门,科迪“诶”一声,说:“常医生叫你去医院,我刚跑步回来碰见她了。”

    她梦见那个叫娇娇的女孩,是意外吗?

    金丽莎的话说一半,外面传来科迪的大喊:“金丽莎,收拾好没,走了!”

    沈蕉很羡慕。于是金丽莎在她的羡慕中,给每一本书写两个名字。一个“丽丽莎”,一个“沈娇娇”。

    卧室门开着,沈蕉问金丽莎:“你为什么总叫我‘娇娇’?”

    普通的白地砖,又冰又冷,常年冒湿气。放在主城,连马利生都不愿意要。在边城,却是最豪华的地砖了。

    在海底,多数人类最伟大的目标便是让自己老年平安、稳定。沈蕉也不例外。偏偏这场意外,打碎了她所有的梦。

    身后的窗户大开,车水马龙的声音传进来。白天的城很热闹。

    沈蕉站起来,拉着她往客厅走。

    “她现在住我们楼下。321号。”

    “一来一回都晚上了。”

    城市的第一缕光亮起,马利生们走出克隆人宿舍,分散到各自的岗位。

    她有些迷茫——在做梦之后。

    “这边是国防部的宿舍楼,她一个医生跑这边来干嘛?”

    金丽莎看了一眼,不情不愿地走了。

    “好像是医院那边的宿舍住满了。”

    她得百分百确认自己有没有脑污染,如果脑污染,她该想办法离开城,保证自己的安全。如果没有被污染,她得尽快归队,这个世界不容许闲人存在。

    “没关系,反正我时间多,就当参观海底世界,散散心。”

    沈蕉坐在床边,双手撑着床沿,无趣地看地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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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蕉把她推进卧室,拉上门。

    “一晚没睡啊?脸白得跟鬼一样。”

    恍惚之间,她觉得这样下去不行。躲在房间里逃避,那她十二年的付出算什么?

    她去过几次医院,医生告诉她这是受刺激失忆。

    现在,这份习惯变成了刺目的刀。

    沈蕉问金丽莎为什么要写女乔娇。金丽莎打趣她:“因为你娇气啊!沈娇气!”

    她用手背盖在眉眼上,适应许久,才从床上坐起来。

    打开天花板是全景天窗,天幕将海水隔绝在外。

    科迪说定位消失是意外。金丽莎说队长被电晕是意外。队长说,浅水滩出现邪种是意外。

    不知道科迪说了什么,两人吵着下楼。

    真的是意外吗?

    沈蕉关上门,往藤椅里一蜷,发了半个小时的呆。

    ……

    “想成这样啊……”

    这一刻,沈蕉开始怀疑。她是受刺激还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失去幼年记忆。

    邪种叫她娇娇,是意外吗?

    她的每一步,都按照这个计划前进。现在22岁,还有23年,她就可以退休了。

    “你快换衣服吧,任务要紧。我等会看看情况,买张海轨列车票。”

    她被邪种劫走,也是意外。

    她倚在门扉上,想了想,说:“我跟你们去吧,我就坐飞艇里等你们,不出去。”

    冷水拍在脸上,冰凉的触感让脑袋清醒了几分。

    第二缕光亮起,公民们陆陆续续起床。开着半扇窗的窗口流进一些细碎的活动声。

    没有窗帘,窗玻璃折射一片光,沈蕉睡得艰难。她痛苦地睁开眼,白亮亮的光刺得眼睛疼。

    去医院,检查是基础。她得依照金丽莎说的,控控脑袋里的水,稳住脑子。

    沈蕉催她快走,李泰已经在楼梯口等着了。

    “不用啦。”

    她捧着脑袋照镜子,镜子里的她脸色惨白,白得太过,使那颗藏在眉毛里的  #    3000年,海洋淹没陆地,人类迁徙到海底十万里,建立新城,抵御变异海怪。  海怪个个凶猛,其中属那头宁恩最为凶残,还浑身是宝,锋利的爪牙能做利器,坚硬的躯壳能防御。    公务厅悬赏宁恩的任务挂了299年,没有一个人完成。因为,宁恩百年难遇,一遇必死。    沈蕉一度怀疑这个悬赏任务是假的。  直到某天,她被一头古里古怪的海怪堵在珊瑚洞里。那头海怪瘦瘦小小的,一副从没好好吃过饭的可怜模样。    沈蕉在它怔怔地注视下心生不忍,捞出自己刚抓的小海鱼,递到它嘴边。  “……请你吃。”    从那以后,她总时不时遇见那只可怜兮兮的小海怪。    **    人类说宁恩凶残,海洋称它恶怪之首。  宁恩不听不言,只沉默捡它的贝壳、养它最爱的珍珠。  直到有一天,它养了三百年的贝壳被人类偷走了。  它找了好久,才找到它的珍珠——那个软软香香的小姑娘。    小姑娘一见它就笑,脸颊两个小小酒窝温温软软。就在它忍不住想戳一戳时,它的珍珠,举起小海鱼,给它吃。    【它,海洋之主,怎么会吃这种垃圾鱼!】    锋利的指甲曲在腿边勾了勾,终究没忍住,伸手接了过来。    【嘤嘤嘤,好香好香

    客厅里响起踢踢踏踏的拖鞋声,紧接着卫生间传来哗啦啦的水声。金丽莎洗漱出来,一屁股坐进海草编织的藤椅里,薅薅短发,问:“娇娇公主,我们今天要去扫海怪,你怎么过啊?”

    “一打针就手红,一撞你就淤青,我经常说你杀海怪就是仗着身体灵敏,要是海马给你一蹄子,你能碎成豆腐渣……”

    十岁之前的记忆,仿佛蒙了一层布,脑袋空空。

    意外发生之前,她的梦想是:进军校,入国防部,拿稳定工资,存到45岁,退休。

    沈蕉眨眨眼,一晚没睡,眼睛涩得难受。她闭上眼,想睡一会儿。外面猝然天光大亮——城开启所有照明设备,他们的时间,进入白日。

    金丽莎一面往裤子里塞衣服,一面走过来。

    “因为你娇气啊!”

    “边城到公墓有点远啊,要不过几天,让队长开船带我们去公墓?”

    沈蕉使劲想,想不起来。她只记得十岁那年,父母因公殉职。作为烈士之女,政府将她安置在寄宿学校,免除所有费用。

    金丽莎说。

    四年前,她考进军校,成为金丽莎的室友。最初,金丽莎叫她“沈蕉”、“香蕉”、“蕉蕉”,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金丽莎叫她“娇娇”。金丽莎的家庭条件好,随时随地得到普通人无法得到的书、纸、笔——书纸在海洋里尤其昂贵。

    沈蕉躺在床上,透过天窗和天幕,目光空洞地望进海水。

    “你咋了,突然问这个。”

    她相信是邪种把“娇娇”的意识强行放进她的脑海。他们毁了她的脑髓——这就是他们的病毒——把她变成自己,又变成另一个人。

    慢慢的,沈蕉习惯了。

    她深吸一口气,去卫生间洗漱。

    金丽莎抠抠脑袋。

    金丽莎说。

    金丽莎往外走了两步,又掉回来和沈蕉说。

    宿舍在顶楼。

    “我不是小孩,还怕去医院呀?认识你就是认识医院,医院我熟。”

    “今年春潮来势汹涌,城边人手不够,你们再东一边西一边,春潮期就不好过了。”

    深海的水很静,幽暗,流速缓慢。

    “还冷,你不会……”

    “没事。”

    科迪说。

    沈蕉拿开她的手。

    她连打几个哈欠,沉痛地说:“真想我们换一下,我完全没睡醒。”

    “那东西慢得很。”

    “要不你先去公墓,等我晚上回来跟你一起去医院。”

    远远的,沈蕉听见她对科迪说:“你早说啊,早说,我早点带她上医院去,检查就几分钟的事。”

    “行倒是行,就……”

    又是这些话。

    沈蕉从不敢细想,她害怕。她相信这些全是意外。因为她不认识娇娇的妈妈。在梦里穿白裙的妈妈,和她的母亲,容貌不同。她们是两个人。

    她伸手摸沈蕉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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