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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上起来,旧主人过来查看他的伤情,宋小乐有点怕又带着天然的讨好,舔了舔旧主人的掌心,旧主人没让他舔,在自己的膝盖上擦了一下,笑着跟后面的妻子说:“老话说猪皮狗骨,三朝两日,狗的命格就是硬啊。”

    第二天他还是没心没肺地迎了上去,这次主人没有打他,还扔了块吃剩的玉米给他,宋小乐傻咧咧地咬住,很开心地用玉米棒磨牙,他想主人真好。

    “我怎么可以和宋先生——”

    宋砚初没有注意到,他还没完全从昨天的事情中回过神来。

    可现在事情以一种荒唐的方式脱离了原有的轨道,宋小乐信誓旦旦地说着“可我就是一只狗”的样子还在他眼前闪现,怎么也抹不去。

    他不敢再往宋先生怀里钻了,因为他的宋先生已经不喜欢他了,宋先生对他的喜欢是人类世界的喜欢,是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男孩子,想和他牵手拥抱的喜欢。

    旧主人那里曾经也是他的家,有石柱有铁链有遮雨的挡棚,也有剩饭和水,但那里算家吗?

    “我以前的主人家。”

    宋小乐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他松开手,问:“宋先生,我可以出去一趟吗?”

    “你下班了吗?”

    “宋先生,你不要我了吗?”

    宋小乐弯起嘴角,没说话。

    商业的世界很复杂,维持一个集团的运行也很疲惫,他需要一个单纯的爱人,就算他的小傻子一辈子都不懂什么是爱,他也愿意用柏拉图的方式陪伴他。

    “去哪里?”

    扒着矮墙看那块原本拴了他十二年的地方,真的一点印记都没有了。

    他踩着石子路走到旧主人家门口。

    “你想回来了?”

    宋小乐不想再重复一次了。

    宋小乐呆了呆,咧开的嘴巴慢慢闭上,他试探着抬起爪子摸了摸旧主人的裤子,可是迎接他的还是一顿打。

    宋小乐手一抖,排骨泡饭都差点摔在地上。

    朝夕相处中他对宋小乐萌生的感情到底算什么?

    宋小乐有很多重活一世都搞不明白的事情,他不懂为什么旧主人养了他又虐待他,就像他不懂为什么宋先生宠爱他又不要他。

    宋砚初也不知道该怎么挽留,便说:“去吧,路上小心。”

    他在相遇最初就不可自控地在这个傻乎乎的小家伙身上投注了百分百的精力和耐心,后来感情逐渐清晰之后,宋砚初认为,这可能是一种互补。

    宋小乐完全感觉不到手腕的疼痛,直到宋砚初低头帮他处理伤口时问了一句:“疼不疼?”

    宋砚初点了点头:“好。”

    “这什么穷乡僻壤的破地方?都跨区了,宋小乐你可真能跑。”

    宋砚初握住宋小乐的手,安抚道:“没有,我只是一时不太能接受,你不用怕,继续在这里生活,这里永远是你的家。”

    他只能看着宋砚初帮他包扎好,然后收回手。

    “对不起,打扰你了。”

    “笨狗,你接过吻吗?”文珈突然问。

    宋小乐不吭声。

    小狗不傻,小狗有时候也很敏感,不被主人重视和关爱的感觉很不好,小狗也会难过。

    可是旧主人的孩子跑过来,要抢他嘴里的玉米棒,护食的本能使得他低吼了一声,孩子哇的一声哭出来,旧主人立即冲上来把孩子抱开,然后拿手边的榔头往宋小乐的身上砸。

    宋小乐摇头。

    宋小乐摇摇头,他帮忙把药箱收拾好,又去厨房倒了杯水给宋砚初,然后直直地站在茶几边上,宋砚初看了他一眼,又移开目光。

    他好难受。

    “哦。”

    文珈很不害臊又很主动地向宋小乐讲解:“接吻就是嘴巴贴着嘴巴,你没看过电视吗?”

    他以为这个人是宋小乐。

    宋小乐疼到嗷嗷叫,四个爪子都绷直了,他躲到石柱后面,疼得一晚上都没怎么睡。

    宋小乐直摇头:“没有人能比宋先生更帅。”

    宋小乐涨红了脸,他确实在电视里看过,那时他觉得奇怪,宋先生的眼神更奇怪,吓得他连忙把频道调成了小猪佩奇。

    宋小乐总觉得有什么情绪在破茧而出,那是一种很陌生的情绪,那是他想要挽留宋先生又不知如何是好的焦急念头在脑海中疯狂回旋,他想要宋先生抱着他,他想要在宋先生的怀里安睡。

    宋小乐给不了宋先生同等的反馈。

    宋砚初在公司里算得上杀伐果断,他年纪轻轻就继承了家业,因为出众的才能,越过他的两个不成器的哥哥掌握了宋家的核心产业,并且在三年内,将宋家的基业发展了新的高度。

    宋砚初叹了口气,起身去厨房做晚饭。

    “我以为你只是一个小流浪汉,所以这几个月一直派人寻找你的家人,如果你……”宋砚初微微蹙眉,然后换了说辞:“如果你不需要的话,我就让他们停下来。”

    文珈这次竟然没有训斥他,只是问:“什么事?”

    宋先生真的要赶他走吗?宋小乐想:那我就真的变成流浪汉了。

    宋小乐在长久的沉默中逐渐失去信心,他鼓起最后的勇气,从后面抱住了宋砚初的腰。

    宋小乐点点头。

    宋砚初做不到忽略这一切。

    宋小乐的声音沙哑又虚弱:“我的腿好酸,走不动路,肚子也很饿,我回不去家了。”

    “怎么不可以?”文珈抬头看着夜空,手腕支着下巴:“如果我能找到我的主人,我就要这样,我的主人和你的宋先生一样帅,不对,我的主人更帅。”

    宋砚初不说话的时候看起来很严肃,宋小乐从内心深处泛起恐惧,他死死攥着衣摆,把本就受伤的手腕挣得止不住出血。

    “他们会牵着手约会,会脱掉彼此的衣服拥抱接吻,会做很多不可说的事情。”

    宋小乐转身推门离开了,他呆呆地看着手上被血洇红的纱布,心想人类真是脆弱,他以前被主人踹到撞上石柱,也只疼了两天,没有出血。

    他觉得自己也很荒唐,比起住在自己家里的小流浪汉上辈子是条狗,且自我认知也是狗,他更难以接受的是他对宋小乐的感情。

    宋小乐很是困惑。

    他攥了攥衣摆,然后摇头:“我不需要,我没有家人。”

    旧主人的脾气不太好,遇到不顺心的事了也会拿他出气,宋小乐一开始什么都不懂,撒着欢跑上去迎接主人,可是旧主人嫌他烦,一巴掌就甩过来。

    宋小乐咬紧了下唇,他不喜欢这句话。

    宋小乐才小心翼翼地迈过第一道坎,才稍微改变了根深蒂固的认知,勉强把自己当成人类,至于文珈后面说的那些,宋小乐不懂也做不到。

    “我今天放假,快说什么事。”

    如果宋先生靠近他,如果宋先生吻他。

    宋小乐起身站着,宋砚初看起来有些疲乏,他拍了拍沙发,轻声说:“没事,你坐吧。”

    文珈这一次却没有嘲笑他,“宋小乐,换个思路想,我们这样也很酷啊,当过动物又当人,两种体验,你为什么不去享受呢?”

    宋小乐当然不需要家人,这个身体的家人吗?他甚至不知道这具身体的名字,他只有一个家人,就是宋先生。

    心跳忽然变得像打鼓,他不可自抑地想起宋先生。

    文珈一步步教宋小乐怎么用微信发定位,然后打车过去,他带了一份排骨汤泡饭,但因为时间有点久,汤已经所剩无几,全被饭吸干了。

    他坐在墙边的石块上哭了很久,然后擦干净眼泪,给文珈打了电话。

    “不想。”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纪嘉怡的出现不会引发宋小乐吃醋,而那只叫叮叮的小土狗一到家,宋小乐就突然变得粘人,因为宋小乐把宋叮叮看作同类,他不是吃醋,而是争宠。

    后来宋小乐问他的语文老师,猪皮狗骨是什么意思,老师说这是地方上的俗语,狗骨头的自愈能力都非常强,受伤狗的恢复速度很惊人。

    “你在哪里,我过去接你。”

    宋小乐走出小区,炎热的天气让他的伤口又痒又痛,但他并不在意,他往旧主人家的方向走,走了很远很远,到了城市的最边缘,一直到天黑。

    在这个问题上宋砚初忽然变成了一个坚定的灵魂论者,就像是一种逃避,他开始不停地告诉自己,自我认知决定存在,即使宋小乐的外形是人,即使他和身边的人比起来,除了心智不成熟之外看不出任何差别,但只要宋小乐认为自己是狗,那他们之间就存在着不可能跨越的天堑。

    “那你干嘛来这里?”

    “土狗样。”文珈拿了张面巾纸铺在石头上,问宋小乐:“这里是哪里?”

    

    文珈笑了笑,“笨狗,你知道人类情侣在一起会做什么吗?”

    宋砚初突然开口:“小乐,你还要继续找家人吗?”

    文珈哈哈大笑,“宋小乐,你在想什么?狗才不会想这些,只有人类才会。”

    他很疑惑:就算我恢复得快,可主人为什么要打我呢?我也会疼的啊。

    他醉心于工作,空闲的时间则投身慈善,至于情爱,就像是一块空缺,他一直平静地等待着一个人来将它填满。

    宋小乐的眼泪才倏然落下。

    宋小乐还是摇头。

    宋小乐缩回到石柱后面。

    文珈懒得和笨狗争辩,只是说:“那这么帅的人喜欢你,对你好,你为什么还不珍惜呢?做狗有什么好的?”

    宋小乐吃着饭,呆滞地说:“我没有其他可以去的地方,我知道你又要笑话我了,可能我真的是很差劲的狗吧,只会围着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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