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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言论自由是本群的原则。

    第八条 在遵守本群规的前提下,管理员可以提出决议,对本群和平的相关重大事项起到指导性作用。

    第九条 在遵守本群规的前提下,可以对破坏本群和平的群员采取制裁。制裁可以包括要求他人屏蔽其消息、要求其与他人断绝关系标识、要求其发布匿名消息、要求其提供截图、要求其发表言论等多种形式。禁言、踢出、剥夺群员权利、罢免或任命管理、罢免或任命议长、修改群头衔和群昵称不属于制裁。

    第三条 群规是本群的根本。依规治群是本群的原则。群内任何人不得有超越群规的特权。

    第七条 管理员可以调查群内任何现有争端或潜在争端,断定其是否足以危及本群和平;应断定任何群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辱骂行为之是否存在。

    第十四条 对于群外人员,若与本群人员发生争端者,可被邀参加关于该争端之和平讨论。若群外人员加入本群,其各项权利即受本群群规的保护,若未加入本群,各项权利不受本群群规保护,但依然可以参加该争端之和平讨论。

    第二条 群员之间平等是本群的原则。

    第四条 管理员拥有本群最高立法权,同时依照群规管理群内各项事务。本群一切部门、职位由管理员互选或任命,实行精简的原则,反对官僚主义。管理员必须依靠群员的支持,同群员保持密切联系,倾听意见和建议,接受群员监督,努力为群员服务。

    第十三条 若群内发生突发事件、紧急情况,议长正在执行本群规授予之职务时,管理员未经请求,不得提出任何建议;议长应将正在处理中任何突发事件、紧急情况通知管理员,或发布公告通知群员;议长停止处理该项事件时,也应立即通知管理员,或发布公告通知群员。

    第二条 群员有参加管理选举的权利。红管总群和二群的管理员由全体群员和网友投票选举产生,代表广大群员和众多网友们的利益,管理员选举应遵循人人可参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红管其他群的管理员可由其各自的方式产生。

    第八条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 议长执行职务时,不得请求或接受其他管理之训示。

    和平法

    第十四条 投票人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管理,若该管理的投票人当中超过半数的投票人赞同罢免,该管理直接被罢免。

    第六条 管理员的一切投票表决只能投赞成票或弃权票。未投票视为弃权票。议长可以投否决票。

    第三条 不得言语侮辱、诋毁、诽谤他人,不得背后说他人坏话,管理员不得滥用弹劾、管理员职权等权力进行讹诈、威逼其他管理或普通群员,避免危及本群和平与稳定,以促成本群和谐发展。

    第五条 群员应当遵守本群规规定、接受群调查、履行群决议、执行群制裁、配合群部门工作、不妨碍议长对突发事件紧和急情况的处理,对于本群规规定而采取之行动,应尽力予以协助,群友之间通力合作。

    第六条 群员有在群内发广告之权利;群内任何广告需提前进行备案,未备案的广告视之违规,需将其撤回;可向管理员就自己的广告申请备案,只要超过管理员总数1/3的管理员评估通过,则该广告备案成功。若超过2/3的管理员签字可将广告移出备案。

    第十二条 管理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去其管理员职务和群管权限:①退群;②辞职;③被罢免。

    第十条 管理员可以在群内设立辅助部门、职位,用于行使职务所需。

    第八条 管理员可以提出罢免议长,若超过半数管理员签字,则罢免程序启动,管理员需互选五人组成临时法庭对该事件进行仲裁,依照最终由临时法庭四位及以上管理签字的仲裁结果执行决定是否罢免。

    第十三条 管理员不得利用管理员职权或行使群管权限来干涉本群选举活动、立法程序、司法程序等群规规定的一切事务。

    第五条 群员享有过生日之权利;群员过生日当天,可提出将群名改为“xxx生日快乐”,xxx为该群员的群昵称。若提出,管理员需将群改名,持续到当天结束;若当天多位寿星提出修改群名,管理员需组织抽签、接龙等方式随机为一位寿星修改群名。

    第二条 本群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群员,管理员由投票选举产生,群规由管理员讨论、投票表决制定,任何事件的处理、决策的通过、群规的修改都基于直接民主或间接民主投票。

    第三条 群员享有群昵称自由;群员不得使用包含上述第二条禁止内容的群昵称,违者应被管理员修改群昵称;管理员不得随意修改他人的合法群昵称,群员若被多次修改昵称,可向管理进行报告,管理将组织排查,若确认修改群员昵称的管理员,将对其进行批评,情节严重者可走管理员法中的弹劾流程。

    第二条 禁止在群内谈论人肉、造谣、政治敏感、色.情、危害群成员个人安全、侮辱他人的话题;禁止劝别人退群、刷屏、发送回执信息、屏幕抖动、卡退、xml/json卡片等骚扰式内容;禁止引战、加入争端、煽风点火、站边帮腔。以上违者视严重性禁言1-29天。禁止发送包含病毒及可能危害群员安全的链接、二维码,违者踢出。

    # 总纲 #

    第一条 民主投票是本群的原则。

    第一条 群员之间友好相处是本群规的宗旨。

    第七条 被禁言的群员退群后再入群者,需继承其之前在群内的禁言时间。被踢出的群员再入群者,管理员可自行决定是否批准入群。

    第七条 群成员享有一切权利的自由与平等,享有言论自由、选举与被选举权、参与本群政务之权利、起诉权、广告权、过生日权等群规赋予的各项权利。

    第四条 群主享有颁发群头衔之权利;成员邀请两位好友加入即可获得群主颁发的专属头衔,邀请机器人无效;群头衔禁止出现上述第二条中禁止的内容。

    第四条 任何争端应尽先以沟通、调查、调停、和解、公断、管理员职权之利用、符合群规的方式、或群友自行选择之其他和平方法,求得解决;对于妨害本群和谐或群员友好关系之任何情势,不论其起源如何,包括由违反本群规宗旨及原则而起之情势,需以和平方式调解。

    第一条 保障群员各项权益是本群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

    第三条 议长应从全体管理员当中产生,在管理员选举结束之后立即开展议长选举。管理员需对每一位议长候选人投??(赞成票)或?(弃权票),得票数最高的候选人当选议长。已担任过议长者不得再担任议长,入群不足一个月者不得担任议长。

    基本群规

    第十一条 管理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其管理员职务和群管权限:①违反群规(若管理员在红管的一个群违规,只在该群进行相应处理,不影响其在红管其他群的名誉和职权);②超过半数管理员赞同剥夺其相应权力;③管理员账号被盗取或被迫成为自动化状态。

    群员保护法

    第七条 管理员可以提出群议案、管理员罢免和任命案,若超过半数管理员签字,则提议通过。若议长认为不合理,可进行一票否决(否决票),被否决的提议或被认为与之类似的提议在29天内不得再提交。议长在任期间最多行使一次否决权。

    管理员法

    第十五条 群员在本群规之义务若与其他群法案所负之义务有冲突时,其在本群规下之义务应居优先。

    《群规》是红管乐团曾用群规,由时任议长八儿力、时任管理员夏栀、甲基绿、十笙、君九笙等人起草,包含一个总纲、四个法案 、一个附则。分别是:总纲(八条),基本群规(七条),管理员法(十五条),和平法(十五条),群员保护法(十条),附则(三条)。

    第五条 管理员履行下列义务:①同意新人加群;②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阅读议长报告,发表意见;③与群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群员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群员服务;④符合群规,遵守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④保守本群秘密。

    第六条 群调查、群决议、群制裁等事项应以管理员投票表决之,超过半数管理员赞成则通过。

    第十条 管理员可以在群内设立部门、机构、职位来辅助完成管理相关工作,群主应尊重管理员之权利,支持管理员执行管理职务,为其提供保障。

    第四条 管理员享有下列权利:①出席本群管理员会议,参加审议、讨论、发表意见、提出批评,参加各项投票表决;②提出修改群规、群议案、管理罢免案、议长罢免案等;③参加议长选举;④参加临时法庭的组建;⑤规定群部门、群职位并进行互选或任命;⑥使用群管理员权限;⑦辞职的权利。

    第十五条 会期不得罢免管理员,管理员在会上言论不对会外负责、不受群规追究。

    第九条 群主或管理员可以使用一切群管功能,除非过半数管理员认为禁止;群主或管理员不得开启全员禁言、匿名消息,群主不得进行群恢复,除非得到半数以上管理员的签字批准。

    第五条 维护红管乐团的统一和尊严、保护群员的权益、保护群员信息不受侵犯、规范群员信息处理活动,禁止任何人侮辱本群群员、侵害本群群员的权益、非法处理本群群员信息、抹黑本群,不允许群外任何人企图破坏或操纵本群的管理员选举。

    第一条 本群是一个聊天、交友群。

    第十一条 议长可以将其所认为可能威胁本群和平之任何事件,提请管理员注意;管理员有权收受并审查议长报告,议长报告应载有对于维护本群和平所已决定或施行之办法之陈述。

    第六条 群成员有义务维护人际关系,正确处理矛盾。群内外一切矛盾需要通过合理沟通解决,不得背后说他人坏话、造谣诋毁他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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