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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至今日他还在怀念着,做梦都想重温这种可以肆意杀敌,却又不必担心被反杀的快感。

    当年那一战让罗斯非常畅快。

    如今,他按照费朗男爵的命令,游荡在自己负责的区域内,搜寻可以掠夺的目标。

    听到“沃格镇”后,罗斯直接拔剑捅死了正准备享用的女人,翻身上马。

    “是,子爵大人!”

    罗斯现在只希望那个软弱的新子爵不要逃跑,也学着他老爹,自不量力的组织兵力,对抗他们的掠夺。

    即便如此,他们也还是让沃格镇自行解决费朗男爵,完全是异想天开。

    预备骑士看向身后的罗斯,双方相视一笑,罗斯迅速下马,准备好好享受一番。

    “如果是从前的沃格镇,我不会支持您出兵攻打,但今时不同往日,您的发明创造令沃格镇获得了远超以往的军事力量,我认为我们有一战之力。”

    邓肯能有这样的想法,倒是省去了一番思想工作。

    不过他现在要做的不是彻底毁灭费朗男爵,杜林还有别的打算。

    王都使者也很清楚费朗男爵的棘手之处,因此也给了沃格镇一些时间。

    这就是炸鱼的快乐。

    见最前面的马车发生侧翻,两边又没有路可以走,后面的马车不得不停下。

    劫掠那些不知反抗只知逃跑的家伙,毫无征服的快感,只有沃格镇让人满意。

    “运气不错,小的们!手脚麻利点。”

    “哦?你知道费朗男爵是沃格镇的噩梦,即便如此却还是支持我去攻打他。”

    罗斯对沃格镇记忆犹新,这是上一次越境劫掠时,唯一一个敢反抗的目标。

    双腿自然是追不上马车的,更何况车队在发现有人正追赶自己时,还会拼了命的提速。

    这次越境进入苍穹王国劫掠,表面上是为了掠夺财宝,充实领地库存。

    杜林的嘴角抽了抽,邓肯的提议还是那么有伤天和。

    但劫掠可不是简单的你追我赶,罗斯既然敢在这段路上打劫,自然是因为这段路已经完全被他们控制。

    鲜花镇是费朗男爵上一个劫掠的镇子,当时他们打了对方一个出其不意,就连掌管镇子的子爵都没来得及逃跑,最终在子爵府被罗斯砍死。

    …………

    让农奴当人肉拒马,车夫要么停下,要么冲过去。

    “我有一个计划,由你带火枪队执行。”

    “你对这一战有什么看法。”

    利用信息差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杜林也正有此意。

    就算选择冲过去,农奴被马踩在脚下,或是卷入车轮,都会导致马车失控。

    箭可是非常宝贵的战略资源,用的越多磨损就越多,这种好东西不应该用在打劫上。

    护卫被杀死,财宝被搬空,求饶的男性将被当做农奴,而女性直接当场遭殃。

    费朗男爵很看好他们,将他们当做未来军队的军官培养。

    而他的下一个目标,正是沃格镇。

    减速、翻车,无论是哪种,都可以拦下马车。

    最终,罗斯成功劫下这支车队,唯一的损失就是侧翻的马车中,有一匹马断了腿。

    对方早有心理准备,毕竟最早派出去的那群罪犯被费朗男爵杀死后,沃格镇就始终没有派出新的队伍,前去围剿杰森伯爵。

    杜林找来了邓肯,接下来针对费朗男爵的行动,杜林只放心交给他。

    据说当年组织反抗的老子爵已经死了,如今掌管沃格镇的是他的儿子,还出了名的软弱。

    自从见识了黑火药后,他似乎格外钟情于人肉炸弹。

    但射箭的话既浪费箭,又有可能人更多的马受伤,这种损失已经很小了。

    邓肯到达后,杜林直接将沃格镇现在遇到的问题告知于他。

    他们都是很有前途的年轻人,希望能接受册封,成为光荣的骑士。

    但身为费朗男爵的近臣,罗斯很清楚真正的目的。

    而且射箭还可能伤到拉车的马,马也是非常宝贵的资源,伤到的话绝对会被费朗男爵痛骂一顿。

    “是!”

    劫掠成功的快感令罗斯心情大好,就在这时另一名预备骑士又发现了一个目标。

    “对方什么来头。”

    “我觉得我们应当充分发挥黑火药的作用,费朗男爵没见过黑火药,我们可以让罪犯背着装有黑火药的包裹,对费朗男爵的军队发起冲锋,然后再将其引爆。”

    这次之所以能够成功越境,是因为费朗男爵得到了杰森伯爵的帮助。

    预备骑士得到命令后,挥舞着手中的鞭子,驱赶农奴们追赶车队。

    预备骑士一脚踹开车厢门,吓得里面的贵族女眷惊声尖叫。

    但农奴就不一样了,这种东西要多少有多少,每次劫掠一个镇子,就能收获不少农奴。

    越境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在最近两年变得更加困难。

    现在费朗男爵正在安置上次劫掠所得,并准备进攻下一个镇子。

    “从马车徽记来看,应该是鲜花镇逃难的贵族,正向着沃格镇的方向前进。”

    在车队前进的方向上,忽然窜出一群衣着破烂的农奴,拦住马车去路。

    “动手,男的砍死,女的快活。”

    “罗斯大人,发现一支车队,请问是否发起进攻。”

    这是罗斯劫掠时惯用的手段,让农奴用肉身去拦路。

    罗斯的这支小队除去自己外,共有四名预备骑士。

    “情况就是这样,我打算直接解决费朗男爵,你有什么看法。”

    杰森伯爵许诺费朗男爵可以在边境地区任意劫掠,相对的费朗男爵要在关键时刻为其提供支援,帮助他打败整个边境地区的贵族。

    这是笔非常划算的买卖,如今费朗男爵带队劫掠了三个镇子,收获颇丰。

    罗斯是费朗男爵册封的几名骑士之一,他是跟随在费朗男爵身边最久的骑士,以骁勇善战著称,深得费朗男爵喜爱。

    明明对方是子爵,但军队却弱的夸张,罗斯在那一战杀爽了!

    不过至少他这次提议使用的是罪犯,而非农奴,也算有点进步吧。

    现在一个月的时间过去,沃格镇必须给出一个交代,否则王都那边不会善罢甘休。

    罗斯眺望沃格镇的方向,握剑的手瘙痒难耐。

    “我支持您的决断,子爵大人。”

    “什么来历。”

    “小的们,来活了!今天就带你们见识一下,杀沃格人有多爽!”

    事实证明这招也的确好用,最前面的车夫一咬牙驾驶马车从农奴身上冲了过去,结果导致车辆侧翻。

    这么看来,那支车队应该是幸存的贵族。

    “就只是一辆马车,没有徽记,但从方向来看,应该是从沃格镇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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