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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他从未与凡人起过这样激烈的冲突,他不要人间的香火,更无口腹之欲,就这样相安无事过了千年。记得在三清山上时,师祖于云雾缭绕间遥指山下,叹道:“人的心最为难测,你不懂,便不要靠近。”
叶初挥袖,妇人彻底发不出声,只用两腿死命蹬着地。此时,室内已满是血污,唯独叶初身上仍是干干净净,如玉面罗刹,他轻移闪至朱依依身侧,俯身抱起,就像抱起一只小猫。
“嘴巴这么脏,这舌头也用不着了。”
“你就是这样照顾他的?”闻声,妇人惊惶转头看见了叶初,如见了鬼一般,脸上的慌乱怎么都掩盖不住,“你,你不是早就走了么?这孩子不是你不要了的,才会给我们那么多钱,你…”
叶初契而不舍,连续去了好几日,最后还是被掌柜友情告知,说是这么大的娃娃还不能吃这些硬菜,那个时候,朱依依在襁褓中,已是饿得两眼发直,下一秒就能去见阎王了。
叶初下意识舔了一下嘴唇,望下云端,到了。
此时,他才真正看清怀里那个孩子的脸。
眼前这个人一样,炮灰穿书小太阳x腹黑忠犬堕神。朱依依穿书了!作为原著中命运悲惨的炮灰,朱依依遇见了一个书中从未出现过的角色,被这个人抚养长大。运气好像也不是很差,朱依依想,就这样过下去也挺好的——直到他被那个亲手抚养自己长大的人杀死。原来,所有的巧合都是计划已久。如果结局不能改变,你是否还会再次鼓足勇气,奋力抵抗一次命运?朱依依:我会。1V1+he预警:1.攻(人型形态)出现的时间较晚,一开始可能会磕不动。2.作者修文频率非常高,感兴趣的可以先收藏,预计三十到四十万字完结,ca坑品很好大家放心,不会双开也不会弃坑,写完为止。3.小说人物描写偏群像,配角不是工具人或背景板。4.主要配角是百合线,可能不太适合只看一种的读者朋友们。5.本文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善恶都是各人选择。其他的想到再补充。关于更新:周日一二三更,周四五六存稿。有事或者重大剧情调整会挂请假条。以下是原文案。叶初原为徽州城内一只不世出的大妖,恶名在外,但因与问政山的山鬼关系好,被迫承担起了照顾一个山鬼捡来的小孩的责任。小孩名叫朱依依,很烦,很难相处。为了真正拿捏这位朱依依同学,叶初幻化成和朱依依同龄小孩的模样,带着他上山打枣
啊——!尖叫声同时从那母子口中发出。
可人怎么敢!
山鬼知道这件事后嘲笑了他很久。
《一物降一物》全本免费阅读
“怪物啊!怪物杀人了!”妇人挣扎着陡然爬起,用另一只还完好的手死死掐住朱依依的脖子,使上了十分的力气,癫狂地喊,“你放过我,否则…否则我死了,这个野种也别想活!”
叶初很多年以后才承认,当初留下朱依依,完全是是因为他生得好,起码要比他无意中见到过的很多人类奶娃娃要长得好看得多。
起初,他会幻作凡人,以便每日抱着朱依依下山觅食。为了真正让朱依依吃好,他专拣最贵的酒楼点菜吃饭,但朱依依看起来依旧神色郁郁,并不是很愿意吃。
·
说话的妇人一手抱着自己的孩子,另一手举着细细的藤条。
他太轻了。
就是这一念之差,叶初承担起了照顾朱依依长大的责任。
叶初当时心想,我对凡人既无所求也无兴趣,自然是不会靠近的。
就是吃食方面,颇让叶初苦恼了一阵。
可他不能杀人。
妇人见他提了钱,以为叶初是要讨回,便哭嚎:“你使了许多钱,定是要我们帮你遮掩这桩无媒无聘生出来的丑事,都是是我们应得的!”
话未说完,她便觉得自己的手仿佛被上了枷,正被两片刀锋一样的夹板夹着,疼得她眼冒金星直往地上坐去,前言不搭后语地哭骂起来:“你若是真的心疼这野种,怎么会半年都不来看他?我们只当你是死了,死了的人的孩子,又和我们无亲无故,我们凭什么照顾他……”
可如今这欲望悄悄变了样。
“好宝!打!”妇人一边逗着自己的孩儿,一边笑着举起藤条,就要重重往下抽去。
但他是不可以吃人的。
叶初冷笑着上前一步,他的脸原本生得温润有礼,乍一看就是普通公子哥的模样,此刻透出的冷意,却让妇人禁不住哆嗦起来:“你你想做什么?来人啊,杀…杀人了!”
踏进那院子,叶初发觉这家人似乎加盖了房屋,原先只有一间,偌大的院子看起来空落落的,如今却有些拥挤了。他正欲往堂屋里面走,那里却传出妇人的打骂声。
下一秒,妇人被掐住了脖子,力道之大,令她不得不松开卡在朱依依脖子上的手,只用那只手去掰脖子上那股看不见的绳,嘴里发出呜呜呜的声音,眼白翻上了天。
甚至比半年前刚交到这妇人手中时还要轻,双眼紧闭,脸色煞白,上面还有藤条抽过留下的红痕。
如今再想起这番话,叶初怒火冲天,更觉被戳到了痛处,整个身上无一处痛快。
后来,他在潘氏酒楼掌柜的指引下,在歙州城里找了个产后不久的妇人,花了不少银两请她代为喂养。对方的丈夫看着一堆金银两眼发直,对着叶初千恩万谢。
“小东西,学完这一篇就有糖吃,想要吗?”
叶初的眼瞳变得细长,妖物的本质逐渐显露出来,他想,凡人果然都是言而无信。
“养好就行。”叶初不耐和人说话,将朱依依交给妇人后,他便如释重负般回到山里睡了整整半年。
怎么会有人快死了都还要抽,自己当时这样想,他自认为对任何事情都不上心,也不上瘾,在知道父母真正想法之前,他唯一的欲望便是要活下来。
他低下头,看着灵力聚在手心,正不安分地涌动。
生平第一次,他想要杀掉一个凡人。
叶初自认为世间不要脸的他排第一,便无人能排第二,如今听了这妇人的话,才觉着自己实在是见识太少,他怒极反笑:“当时那许多银两予了你们,都是不作数了?”
杀人会违背誓言,或许被抓回三清山,永远没有出头之日……
香烟点燃后的雾气逐渐散去,那人弹了弹烟灰转过头来,竟变成了叶初的脸,餮足的眼角还带着些上挑的红,他笑着开口道。
“这么脏的手,不要也罢。”
可能就是有瘾,朱依依想,就像那些喜欢抽烟的人一样,他曾在医院看到过据说是肺癌的病人偷偷在角落抽烟的侧脸,烟雾缭绕间,那人的病号服松松垮垮挂在身上,半眯着眼,看起来很享受。
山间无日月,待到想起还有这么个小东西时,叶初准备下山去,看看他现在过得怎么样。一路上,他努力回想朱依依的模样,现在应是比之前还要白胖的了——其实在短暂相处的那么些天,他一直不敢过多触碰婴儿细嫩的皮肤,因为看起来真的很好吃。
一开始,叶初并不知道怎么哄小孩,他自然是没什么经验的,而朱依依自从学会走路后,在各方面都进步神速,显得聪慧异常,也就不怎么需要叶初操心,这让他以为全天下的孩子都是这样。
多年以后,叶初再回忆起那时的情形,才恍然大悟,那男子眼中分明只有钱,他甚至没看一眼襁褓里的孩子。
朱依依在城阳山脚下落了剑,却没急着进山,反是在溪边寻了块巨石坐下,就这样静默着,等到又一阵群鸟哗啦着飞来——这次与太阳几乎同时没入密林间,黑乎乎的一片,朱依依都没有起来的意思。
他习惯性又掏出一颗糖放进嘴里,含着,等待甜一丝丝沁入舌尖,周围已是一堆散落的糖纸。
话音未落,妇人执着藤条的手被凭空斩断,咚的一声掉下地,血喷了她怀里的孩童一脸。
“这死小鬼,又吐了一地!没爹没娘的野种,也配我给你喂么!”紧接着是婴儿微弱断续的哭泣声。
“打!打!”她怀里的孩子咯咯笑着,看起来和朱依依年纪相仿,却模仿着他母亲的动作,正兴奋地挥舞着肉胳膊。
却被一股凭空而来的力硬生生拉住了。
叶初心里一紧,他走进去,先是在门口看见一个翻倒着的破碗,碗口破了,里面还有些极稀的米粥。
其实糖也没有那么好吃,潘家酒楼的麻酥糖有点太甜了。
像是一团死物。
叶初眼里的光冷得吓人,倘若有人仔细看,便能看见他的半边脸密布着细密的蓝色纹路,像是某种图腾暗藏在皮下,隐隐泛着蓝光。
] 以往,他从未与凡人起过这样激烈的冲突,他不要人间的香火,更无口腹之欲,就这样相安无事过了千年。记得在三清山上时,师祖于云雾缭绕间遥指山下,叹道:“人的心最为难测,你不懂,便不要靠近。”
叶初挥袖,妇人彻底发不出声,只用两腿死命蹬着地。此时,室内已满是血污,唯独叶初身上仍是干干净净,如玉面罗刹,他轻移闪至朱依依身侧,俯身抱起,就像抱起一只小猫。
“嘴巴这么脏,这舌头也用不着了。”
“你就是这样照顾他的?”闻声,妇人惊惶转头看见了叶初,如见了鬼一般,脸上的慌乱怎么都掩盖不住,“你,你不是早就走了么?这孩子不是你不要了的,才会给我们那么多钱,你…”
叶初契而不舍,连续去了好几日,最后还是被掌柜友情告知,说是这么大的娃娃还不能吃这些硬菜,那个时候,朱依依在襁褓中,已是饿得两眼发直,下一秒就能去见阎王了。
叶初下意识舔了一下嘴唇,望下云端,到了。
此时,他才真正看清怀里那个孩子的脸。
眼前这个人一样,炮灰穿书小太阳x腹黑忠犬堕神。朱依依穿书了!作为原著中命运悲惨的炮灰,朱依依遇见了一个书中从未出现过的角色,被这个人抚养长大。运气好像也不是很差,朱依依想,就这样过下去也挺好的——直到他被那个亲手抚养自己长大的人杀死。原来,所有的巧合都是计划已久。如果结局不能改变,你是否还会再次鼓足勇气,奋力抵抗一次命运?朱依依:我会。1V1+he预警:1.攻(人型形态)出现的时间较晚,一开始可能会磕不动。2.作者修文频率非常高,感兴趣的可以先收藏,预计三十到四十万字完结,ca坑品很好大家放心,不会双开也不会弃坑,写完为止。3.小说人物描写偏群像,配角不是工具人或背景板。4.主要配角是百合线,可能不太适合只看一种的读者朋友们。5.本文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善恶都是各人选择。其他的想到再补充。关于更新:周日一二三更,周四五六存稿。有事或者重大剧情调整会挂请假条。以下是原文案。叶初原为徽州城内一只不世出的大妖,恶名在外,但因与问政山的山鬼关系好,被迫承担起了照顾一个山鬼捡来的小孩的责任。小孩名叫朱依依,很烦,很难相处。为了真正拿捏这位朱依依同学,叶初幻化成和朱依依同龄小孩的模样,带着他上山打枣
啊——!尖叫声同时从那母子口中发出。
可人怎么敢!
山鬼知道这件事后嘲笑了他很久。
《一物降一物》全本免费阅读
“怪物啊!怪物杀人了!”妇人挣扎着陡然爬起,用另一只还完好的手死死掐住朱依依的脖子,使上了十分的力气,癫狂地喊,“你放过我,否则…否则我死了,这个野种也别想活!”
叶初很多年以后才承认,当初留下朱依依,完全是是因为他生得好,起码要比他无意中见到过的很多人类奶娃娃要长得好看得多。
起初,他会幻作凡人,以便每日抱着朱依依下山觅食。为了真正让朱依依吃好,他专拣最贵的酒楼点菜吃饭,但朱依依看起来依旧神色郁郁,并不是很愿意吃。
·
说话的妇人一手抱着自己的孩子,另一手举着细细的藤条。
他太轻了。
就是这一念之差,叶初承担起了照顾朱依依长大的责任。
叶初当时心想,我对凡人既无所求也无兴趣,自然是不会靠近的。
就是吃食方面,颇让叶初苦恼了一阵。
可他不能杀人。
妇人见他提了钱,以为叶初是要讨回,便哭嚎:“你使了许多钱,定是要我们帮你遮掩这桩无媒无聘生出来的丑事,都是是我们应得的!”
话未说完,她便觉得自己的手仿佛被上了枷,正被两片刀锋一样的夹板夹着,疼得她眼冒金星直往地上坐去,前言不搭后语地哭骂起来:“你若是真的心疼这野种,怎么会半年都不来看他?我们只当你是死了,死了的人的孩子,又和我们无亲无故,我们凭什么照顾他……”
可如今这欲望悄悄变了样。
“好宝!打!”妇人一边逗着自己的孩儿,一边笑着举起藤条,就要重重往下抽去。
但他是不可以吃人的。
叶初冷笑着上前一步,他的脸原本生得温润有礼,乍一看就是普通公子哥的模样,此刻透出的冷意,却让妇人禁不住哆嗦起来:“你你想做什么?来人啊,杀…杀人了!”
踏进那院子,叶初发觉这家人似乎加盖了房屋,原先只有一间,偌大的院子看起来空落落的,如今却有些拥挤了。他正欲往堂屋里面走,那里却传出妇人的打骂声。
下一秒,妇人被掐住了脖子,力道之大,令她不得不松开卡在朱依依脖子上的手,只用那只手去掰脖子上那股看不见的绳,嘴里发出呜呜呜的声音,眼白翻上了天。
甚至比半年前刚交到这妇人手中时还要轻,双眼紧闭,脸色煞白,上面还有藤条抽过留下的红痕。
如今再想起这番话,叶初怒火冲天,更觉被戳到了痛处,整个身上无一处痛快。
后来,他在潘氏酒楼掌柜的指引下,在歙州城里找了个产后不久的妇人,花了不少银两请她代为喂养。对方的丈夫看着一堆金银两眼发直,对着叶初千恩万谢。
“小东西,学完这一篇就有糖吃,想要吗?”
叶初的眼瞳变得细长,妖物的本质逐渐显露出来,他想,凡人果然都是言而无信。
“养好就行。”叶初不耐和人说话,将朱依依交给妇人后,他便如释重负般回到山里睡了整整半年。
怎么会有人快死了都还要抽,自己当时这样想,他自认为对任何事情都不上心,也不上瘾,在知道父母真正想法之前,他唯一的欲望便是要活下来。
他低下头,看着灵力聚在手心,正不安分地涌动。
生平第一次,他想要杀掉一个凡人。
叶初自认为世间不要脸的他排第一,便无人能排第二,如今听了这妇人的话,才觉着自己实在是见识太少,他怒极反笑:“当时那许多银两予了你们,都是不作数了?”
杀人会违背誓言,或许被抓回三清山,永远没有出头之日……
香烟点燃后的雾气逐渐散去,那人弹了弹烟灰转过头来,竟变成了叶初的脸,餮足的眼角还带着些上挑的红,他笑着开口道。
“这么脏的手,不要也罢。”
可能就是有瘾,朱依依想,就像那些喜欢抽烟的人一样,他曾在医院看到过据说是肺癌的病人偷偷在角落抽烟的侧脸,烟雾缭绕间,那人的病号服松松垮垮挂在身上,半眯着眼,看起来很享受。
山间无日月,待到想起还有这么个小东西时,叶初准备下山去,看看他现在过得怎么样。一路上,他努力回想朱依依的模样,现在应是比之前还要白胖的了——其实在短暂相处的那么些天,他一直不敢过多触碰婴儿细嫩的皮肤,因为看起来真的很好吃。
一开始,叶初并不知道怎么哄小孩,他自然是没什么经验的,而朱依依自从学会走路后,在各方面都进步神速,显得聪慧异常,也就不怎么需要叶初操心,这让他以为全天下的孩子都是这样。
多年以后,叶初再回忆起那时的情形,才恍然大悟,那男子眼中分明只有钱,他甚至没看一眼襁褓里的孩子。
朱依依在城阳山脚下落了剑,却没急着进山,反是在溪边寻了块巨石坐下,就这样静默着,等到又一阵群鸟哗啦着飞来——这次与太阳几乎同时没入密林间,黑乎乎的一片,朱依依都没有起来的意思。
他习惯性又掏出一颗糖放进嘴里,含着,等待甜一丝丝沁入舌尖,周围已是一堆散落的糖纸。
话音未落,妇人执着藤条的手被凭空斩断,咚的一声掉下地,血喷了她怀里的孩童一脸。
“这死小鬼,又吐了一地!没爹没娘的野种,也配我给你喂么!”紧接着是婴儿微弱断续的哭泣声。
“打!打!”她怀里的孩子咯咯笑着,看起来和朱依依年纪相仿,却模仿着他母亲的动作,正兴奋地挥舞着肉胳膊。
却被一股凭空而来的力硬生生拉住了。
叶初心里一紧,他走进去,先是在门口看见一个翻倒着的破碗,碗口破了,里面还有些极稀的米粥。
其实糖也没有那么好吃,潘家酒楼的麻酥糖有点太甜了。
像是一团死物。
叶初眼里的光冷得吓人,倘若有人仔细看,便能看见他的半边脸密布着细密的蓝色纹路,像是某种图腾暗藏在皮下,隐隐泛着蓝光。